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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,继承时应当先析产后继承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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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林福明律师/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部主任

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,继承时应当先析产后继承,这个问题说的是,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去世,对于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,在继承时首先应当先分出一半属于夫妻另一方的财产,另一半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。无论该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女方名下,这种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都是同样适用的。

在遗产继承案件中,这种情况,因为被继承人已经离婚,其“配偶”已经不再是法定继承人了,所以在遗产继承程序中,对于该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,法院通常的做法就是让继承人另行起诉共有财产分割,也就是先析产,在确定了属于被继承人的具体份额后再进行继承。这种做法尽管属于一般操作,并不违反程序,但是我们认为,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和避免当事人诉累,在遗产继承案件中,可以将被继承人的原配偶列为或者追加为第三人,把析产和继承一并进行审理和判决,在具体的诉讼案由方面,可以列析产和继承纠纷的并列案由。这种合并处理的方式,可以说目前已经有不少法院已经是这么做了,这种做法值得全面推广和学习。

所以,一旦大家遇到这种情况,我建议大家还是要坚持合并处理,不要法官建议您另行起诉,您就同意另行起诉,我们相信,您的坚持法官会采信的,您的专业法官会看到的,一旦法官同意合并审理,那么不仅免去了一场官司,而且还节约了诉讼成本,何乐而不为。